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印发<云南省创业小额贷款呆帐代偿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更好提高贷款服务质量和效率,服务人民群众,减轻诚信贷款人负担,防止极少数骗贷、套取、恶意欠贷、重复申报创业担保贷款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五华区就业局按照规定,现对付贵年等人未能履行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还款义务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五天(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2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书面举报监督。
举报电话:
五华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0871-63586389
附件:未履行义务人员公示名单(2021年第一期)
五华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