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0日,为迎接“双十一”的到来,保障消费者权益,督促指导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市场监管高新分局邀请昆明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处、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处、广告监管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处、北京中伦文德(昆明)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一同前往云南贝泰妮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监管与指导工作。
2021年“双十一”期间,12315投诉举报中心接到关于该公司的诉求激增60.58%,存在涉企涉稳风险隐患。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处杨建宏针对贝泰妮“双十一”期间投诉激增现象进行了专业分析,分析结果为贝泰妮面对高速增长的情况应对不充分,供应链失调。
昆明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处、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处、广告监管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处分别从消费、广告、电商、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对贝泰妮销售行为进行专业指导,并提出要求:一是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双十一”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八项工作规范”,禁止采取“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以违法方式开展促销的行为。二是加强广告投放审查。严禁出现绝对性用词、不正当竞争行为性用词等行为。三是严格按照《专利法》《商标法》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四是做好消费维权相关工作。面对消费者的诉求,要依法提供服务,把“放心消费在昆明”创建工作引向深入。
通过上门服务、分类指导,进一步规范了“双十一”期间企业经营行为,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市场监管高新分局历来高度重视涉企群众性事件存在的风险隐患,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双十一”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要求,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强化监测监管,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指导企业履行法定义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促销、广告和宣传行为,加强售后管理。严格落实投诉受理、处理、反馈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高新分局联合市局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处为贝泰妮授予了“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牌匾”。下一步,贝泰妮将进一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为全市消费者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服务。
(市场监管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