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昆明市五华区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第十届委员会各界别委员名额分配的
决定
2021年10月22日政协昆明市五华区第九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政协昆明市五华区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将政协昆明市五华区第十届委员会320名委员分属在23个界别,名额分配如下:
1.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五华区委员会11名(妇女4名);
2.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五华基层委员会10名(非中共党员10名,妇女4名);
3.中国民主同盟五华基层委员会12名(非中共党员12名,妇女4名);
4.中国民主建国会五华基层委员会9名(非中共党员9名,妇女3名);
5.中国民主促进会五华区委员会12名(非中共党员12名,妇女3名);
6.中国农工民主党五华区委员会8名(非中共党员8名,妇女2名);
7.中国致公党五华基层委员会8名(非中共党员8名,妇女2名);
8.九三学社五华区委员会9名(非中共党员9名,妇女3名);
9.五华区工商业联合会35名(非中共党员30名,妇女5名);
10.五华区残疾人联合会3名(非中共党员1名,妇女1名);
11.工青妇界14名(非中共党员8名,妇女6名);
12.台侨界13名(非中共党员7名,妇女3名);
13.文化艺术界15名(非中共党员7名,妇女5名);
14.科学技术界18名(非中共党员10名,妇女4名);
15.城乡建设和资源环境界20名(非中共党员9名,妇女5名);
16.经济界24名(非中共党员12名,妇女5名);
17.农业农村界11名(非中共党员4名,妇女3名);
18.教育体育界20名(非中共党员11名,妇女5名);
19.政法界9名(非中共党员2名,妇女2名);
20.医药卫生界10名(非中共党员5名,妇女2名);
21.民政街道社区界17名(非中共党员2名,妇女5名);
22.民族宗教界16名(非中共党员11名,妇女2名);
23.特别邀请人士16名(非中共党员6名,妇女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