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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对象调查评估情况公示

组织单位: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南铜业分公司、昆明市五华区博物总馆

公示途径:项目现场、政府官网和媒体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23日

意见反馈:若对本公示有异议或有其它历史文化遗产线索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提交至昆明市五华区博物总馆办公室,提交方式如下:

1、现场提交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博物总馆昆明市东寺街114号

2、邮箱:719693783@qq.com

昆明市五华区博物总馆联系电话:0871-63311976

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昆明市五华区文物局:0871-63311976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对象调查评估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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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对象调查评估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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