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构建法治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好涉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其他从事经营的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服务企业经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在经过前期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结合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联合出台《关于规范涉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及法律监督相关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从刑罚执行监督环节优化营造营商环境的服务措施。
5月5日,五华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会签了该意见,并就下步工作的推进达成共识:一要尽快摸清底数,统一造册,逐一核对,创建涉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台账;二要尽快组织各司法所开展学习传达,明确工作目的和办理要求;三要及时组织涉企业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传达贯彻,讲清工作意图,依法依规、便捷高效地为涉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做好法律保障服务工作。
今年以来,五华检察院一直在思考如何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第三检察部根据五华区社区矫正对象量大,较为集中,涉企业、涉经营矫正对象也较多的特点,为切实解决企业社区矫正对象以及其他从事经营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外出经营的问题,对确需本人赴外地处理的事宜,五华区检察院与司法局通过协商,在依照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从便捷高效、符合程序的角度,切实为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