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感谢检察官帮我们追回了血汗钱!”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内,一个合同诈骗案的40名被害人高兴地领取了被骗的钱款。
案件回顾
2021年1月至6月期间,陈某某、余某在尚未从房东处获得房源或仅从房东处短期租赁房源的情况下,向租客谎称其经营的房屋租凭公司己经向房东长期租赁了房屋,可以向外出租,并利用公司名义以低于房源租入成本价的价格与40名被害人签订租期为10个月至1年不等的长期租房合同,骗取其中39名被害租客一次性支付房屋、车位租金及物管费共计人民币50万余元后,失联逃匿。
面对这样的案子检察官是怎样做的?
审查批准逮捕阶段,承办检察官充分发挥主导责任,高质量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积极履职,以“为民办实事”为出发点,一方面向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向其详细说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督促其积极退赃;另一方面积极联系嫌疑人辩护律师及家属,传达犯罪嫌疑人的退赃意愿,阐明退赃后可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理的刑事政策。
最终促使犯罪嫌疑人家属愿意积极筹措款项,退还全部赃款,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化解了社会矛盾。
当场全额退赔,不让群众多跑路。承办检察官会同司法会计鉴定机构准确核算涉案金额后,多次与40名被害人及犯罪嫌疑人家属沟通,确定退赔时间,并组织双方到五华区检察院当场完成赃款的全额退赔。在退赔现场,犯罪嫌疑人家属向被害人真诚道歉,全案40名被害人均愿意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谅解,双方当场达成和解。
被害人对检察干警主动作为,守护群众钱袋子的做法表示感谢。“没想到可以在劳动节前收到被骗钱款。”其中一名受害者说到。
侵财案件关乎民生,直接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五华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践行“为群众办实事”司法理念,始终把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司法办案的全过程,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也始终坚持以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为己任,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下一步五华区检察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认真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司法的温情,释放最大司法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