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新区建立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各预算单位认真完善政府采购基本信息并明确了采购专管员,进一步强化了政府采购主体责任,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和内部控制水平。
由于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及人员变动等原因,高新区存在有的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网上信息不全、信息错误、采购负责人无法联系等问题,导致出现政府采购计划无法备案、政府采购预算及政府采购报表缺失等现象,影响政府采购效率及质量。
为落实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质量,高新区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制度要求,建立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各预算单位严格按照岗位条件和要求选配一名政策熟、业务精、责任强的同志担任政府采购专管员。采购专管员担负本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协调、联络、把关和监督职责,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业务的实施和统筹管理,对项目经办人实施政府采购的行为进行监督指导和审核把关。
(财政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