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高新分局组织召开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会,会议由分局党委委员、副书记王湖林主持,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骆军,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车辆管理员参加会议。
会上,综合处处长赵斌同志宣读了《关于对全市公安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并对东中环路派出所近期出现的违规用车情况进行了通报;骆军书记强调: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责任意识,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公车管理使用各项措施,坚决防止发生民警辅警违规违纪使用公车等问题;二是部门主要负责人自觉履行公车管理使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民警《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及公车管理相关规定的学习教育;三是纪检督察室要加大对公车违法违纪线索、群众举报投诉的核查,加强对公车管理使用的日常督导检查,加强对公车违纪违法行为的问责追责,严肃追究各级领导的管理责任、民警辅警的使用责任,保持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严格追责的良好遵纪守纪风气。
王湖林副书记要求各部门: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全局民警对公车的使用管理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公车使用规定,分局会定期对民警进行法律法规、公车管理等方面进行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全局民警对正确使用公车的认识;二是要严格纪律,落实责任。要求全局民警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车必须由规定人员驾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严禁酒后驾车、滥用警笛警报器等不良驾驶行为。车辆驾驶员要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保证对车辆的性能清、车况熟,做到隐患早遇见、故障早排除,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全局民警更要严格遵守规定,不得违规使用公车;三是要完善机制,强化制度管理。分局已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公车使用台账,进一步规范公车的日常管理与使用。
(高新公安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