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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大队与市交警支队六大队签订“交消协作”联勤联动共商协议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应急救援力量“备战打赢”的快速反应能力,强化消防、交警部门联勤联动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事故所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6月20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与昆明市交警支队六大队签订“交消协作”联勤联动共商协议。

消防救援大队与市交警支队六大队签订“交消协作”联勤联动共商协议

经过协商,双方达成共识:一是建立通信联络机制。实现区一体化电子平台、电话、微信群全面实时互通,每周定时通过公文交换系统互发本单位下周各方应急力量值班人员勤务安排表,畅通日常沟通渠道,确保警情实时互通。提升消防、交警联勤联动的快速反应能力;二是建立分级响应机制。区消防救援大队在接警后,立即在微信群里将出动地点、路线、警情等级等情况通报市交警六大队指挥室,市交警六大队指挥室按照警情级别提供相应保障配合。为消防车辆行进路线进行优化,并通行优先保障,在交通情况复杂路段,对沿途道路进行交通管制和干预,并视情况采取带道引导;三是建立处警配合机制。在接到道路车辆起火、车辆事故困人等需要共同处置的突发警情时,根据区消防救援大队辖区分布图,联系辖区消防救援站,确保消防救援站先行出动响应;区消防救援大队在接到火灾扑救及抢险救援警情调派时,可向市交警六大队寻求信息帮助,市交警六大队指挥室接到警情后,就近调派事故地点周边警力前往现场,并向出动消防救援站反馈信息;共同处警时,双方到场指挥员应进行及时对接,确保信息准确、沟通顺畅、分配任务、协同配合到位,保障现场处置得当,以及交通事故发生的车辆火灾案件移送,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双方在警情处置、日常勤务中,如发现社会车辆不避让出警消防车、路侧违章停车、堵塞消防通道及社会单位存在消防违法行为等,须将相关情况及证据移交,双方在接收违法情况信息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并依法查处;五是建立联勤联训机制。双方针对辖区重点单位、重要区域、重要目标共同制定处置预案,并每年开展一次联合演练,演练结束后双方共同进行演练复盘,总结经验、分析问题 、完善措施,确保“交消”联动配合高效、有序。

消防救援大队与市交警支队六大队签订“交消协作”联勤联动共商协议

协议的签订,加强了消防与交警的合作,整合了双方的优势资源,拓展和巩固了消防安全阵地,提高了联勤联动机制的广度、力度和深度,保证了消防安全的持久性和长效性,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下一步,大队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交警部门的常态化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及时有效处置各类安全事故,力求取得“1加1大于2”的实践效果。

(消防救援大队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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