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铁皮石斛、灵芝、天麻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试点生产工作,加强铁皮石斛、灵芝、天麻试点工作的管理,确保铁皮石斛、灵芝、天麻试点生产工作按要求顺利进行,助力我省地方特色食品、食药同源物质在更大领域、更广范围得以开发利用,2022年7月13日,市场监管高新分局配合省局检查组对辖区内3家使用铁皮石斛、灵芝、天麻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试点生产加工企业开展异地交叉检查。
查生产许可。试点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以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使用天麻等食药物质试点企业生产许可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取得生产许可。
查原料。试点生产企业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使用的铁皮石斛、灵芝、天麻等原料是否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及有关规定,采购的其他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是否有合格证明文件。
查制度。试点生产企业是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自查。是否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产品来源可溯源、风险可管控。
查标签。产品标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此外是否如实标示添加量、推荐食用量和限制食用人群(婴幼儿、孕妇、乳母等特殊人群)等内容。
开展监督抽检。参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以及检验规范对试点生产企业的原料和成品进行抽样检验,共完成样品抽检7批次。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了铁皮石斛、灵芝、天麻试点生产企业风险管理意识,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督促试点生产企业坚持制度,依照标准,加强管理,做到“源头可溯、去向可追、问题可查、风险可控”,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依法依规生产。
(市场监管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