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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审慎有“尺度” 柔性执法有“温度”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市场监管高新分局对照《昆明市市场监管推行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认真梳理食品安全监管领域违法情形的界限,明确具体运用条件,由“管理型执法”向“服务型执法”转变,做到管理有精度、执法有准度、服务有温度,把握执法尺度,开启执法新模式。

服务先行,让事前监管走在行政处罚前。市场监管高新分局以行政指导、告诫约谈等形式代替强制性行政处罚。对辖区内大、中型超市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网络第三方平台经营者进行责任约谈,针对高频出现的投诉举报问题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以案释法,开展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对个别风险较高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风险提示,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

包容审慎,让容错纠错融于执法尺度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以现场检查环节为重点,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依据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行政相对人容错纠错空间,对符合条件的帮助督促限期整改,以警告代替罚款,适度减少执法强制力,扩大教育面,减小对立面,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截至目前高新分局共办理食品领域简易程序案件90件,责令轻微违法经营户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并全程帮助限期完成整改,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跟踪执法,让整改效果显于柔性执法后。对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的经营户全程给予指导和服务,定期开展复查,针对轻微违法事项帮助经营户分析违法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和实现路径,教育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切实解决重罚轻管、以罚代管、机械执法、“一罚了之”等问题,充分发挥柔性执法应有的有益效能。

下一步,市场监管高新分局将围绕创新发展,继续推行服务型、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提升执法效率和效果,让行政执法有力度、有温度,回应市场主体关切,更大程度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包容审慎有“尺度”  柔性执法有“温度”

(市场监管分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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