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支持我国基础研究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2号),明确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相关税收政策。
政策要点:
●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以下简称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近日,税务总局发布《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操作指南》,为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查阅相关内容,我们将指南内容制作成电子书,快收藏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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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