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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三个强化” 落实“两个责任” 不断提升食品安全自治共治慧治水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总局第60号令在高新区落地见效,市场监管高新分局提前谋划、多措并举,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规范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行为。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高新分局组织监管人员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行全面解读,通过网络直播专题培训会、现场培训会、向企业发送各类解读分析文件等方式,督促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岗位职责,积极构建食品安全的法治氛围。

二是强化风险防范,健全企业落实责任制度。 高新分局拟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资料目录》,发放给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参照使用,推动企业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落实自查要求,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完善各环节、各层级管理制度和台账资料,形成按照责任制度办事的自觉性。

三是强化责任压实,保证食品安全管理实效。高新分局进一步严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等管理制度,将企业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以及整改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截至目前,高新区共督促指导85户大型企业完成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通过抓住“牛鼻子”,守好“责任田”,强化责任落实,提升产业链水平。

抓好“三个强化” 落实“两个责任”  不断提升食品安全自治共治慧治水平

(市场监管分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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