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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规划建设局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理顺工程消防行政处罚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范围的通告》(昆政规〔2020〕2号)等文件要求,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按照程序把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处罚执法权责委托给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委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时间从2022年10月25日起;范围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黑林铺片区、马金铺片区、民办园区域范围内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处罚执法职权。

此次委托理顺了各方责任职责,加快推进高新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提升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

(规划建设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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