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昆明高新区在全市食品安全评议考核中再次荣获A级。至此,昆明高新区已经连续三年获此殊荣,食品安全工作位列全市前列。
三年来,昆明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坚决遵循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着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积极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机制方法,加快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牢牢守住了食品安全底线,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
强责任,重统筹,落实党政同责要求,推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
高新区结合机构改革及社会事务剥离移交现状,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积极发挥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作用,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民生实事和部门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制定《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明确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和保障措施,保证高新区党政领导干部在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中履行职责和要求;梳理分级企业和包保干部名单,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马金铺街道食品安全责任的通知》,完善地方党委和政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抓重点,守底线,坚持“四个最严”准则,全面提升监管能力水平
按照监管“全覆盖”、检查“双随机”要求,加强重点环节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一是深入实施重点食品、重点场所和重要时段食品安全监管。依托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重点食品、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重要时段日常监督,做到“常专相融、协同推进”;二是以技术支撑监管,依托大数据优势,提升监管效能。利用“智慧监管”“净餐馆”等APP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全链条监管,全年共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024户次;三是以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切突出问题为导向,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以“打非治违”、整治保健食品行业、校园食品安全等为主线,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全年查办食品案件301件。
强宣传,创氛围,以“示范创建”为抓手,构建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将食品安全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七个专项行动”工作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安排,指导辖区6家食品生产企业接受省级初评迎检。打造一批“净餐馆”和“食品安全”和“放心消费”示范店8个,打造一个“净餐馆”“食品安全”示范街区1条。积极营造氛围,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加大示范城市创建宣传力度,完成昆明市第五届食品安全“问计于民”活动3741份电子问卷和941份纸质问卷。
下一步,昆明高新区将继续积极参与到昆明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创新食品安全监管和宣传方式,营造人人参与、共治共享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共护“舌尖上的安全”。
(市场监管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