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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用法下基层,法治乡村闪耀“青春之光”

 青春赋能基层,法制护航振兴。为助力法治中国、法治乡村建设,7月13日,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青春之光实践服务队”全体队员与滕州市司法局、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一同,走进鲍沟镇琉璃庙村,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模拟法庭”进乡村活动。

活动开展前,“青春之光”的队员与村民进行亲切交流,并为村民们热情讲解民法典相关知识,普及有关法律常识,耐心为村民解答疑惑。

随后“青春之光”全体队员参与扮演法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角色,模拟了一起未成年人持刀抢劫伤人案的庭审过程。从人员入场、宣读庭审纪律、宣读起诉书,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都按照庭审流程进行,向群众直观展示了庭审全过程,为鲍沟镇琉璃庙村村民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律知识讲座。

闭庭后琉璃庙村长代表村民对“青春之光”全体队员提出衷心感谢,表示此次模拟法庭具有重要教育意义,对于法治教育的开展提供了很大帮助。现场群众也纷纷表示,通过这次活动,了解到了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认识到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今后要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学法,明事知理;守法,一生平安;用法,维护权益;宣传法,促进和谐。扶贫先扶智,治愚先普法。只有立法为本、依法治村,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做到人人学法、人人守法、人人用法,法治中国建设才会真正落到实处、走进心里。

据悉,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青春之光”实践服务队成立于2018年,六年来,“青春之光”走过了菏泽、乐陵、高密、周村、枣庄......一届又一届的队员们在祖国的基层挥洒青春汗水、绽放青春光彩。2023年,青春之光实践服务队扬帆再起航,组织参与“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学生能力,用法治助力乡村振兴。(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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