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上级实施方案要求,高新财政分局积极准备,以“四个严格”为重点,及时全面公开管委会和部门预算信息,做到预算透明,促进依法理财和科学理财。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主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分别由财政部门和7个预算单位承担相应的预算信息公开。由财政部分负责公开政府预算,由预算单位负责公开本部门预算。同时,财政部门强化对相关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二是严格规范公开内容。根据预算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开内容、统计口径等相关事项进行规范,严格按照公开要求进行精细化、标准化公开。对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内容,以及年度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进行说明。
三是严格加强审核把关。坚持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两级联审,重点对内容是否完整规范、数据是否准确、要件是否齐备等进行审核。各部门编制的预算信息,经过文稿起草者、单位负责人、财政部门审核把关,方可进行公开。
四是严格抓好公开时限。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财政部门在人代会批准后20日内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政府预算信息。各预算单位在财政部门批复预算20日内公开部门预算信息。
截至目前,高新区已经完成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后续将抓好预算管理,努力提升预算公开管理水平。
(财政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