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首页 >  > 资讯 > 文章详情页

开设“周五课堂” 为纪检监察干部充电蓄能

为提高新区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积极组织,定期开设“周五课堂”,通过集中授课、集中研讨等形式帮助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更新知识储备、充电蓄能。并于2023年3月24日开设2023年纪检监察干部“周五课堂”(第二场)。

开设“周五课堂” 为纪检监察干部充电蓄能

课上,党风政风监督办公室副主任杨彦结合自身多年从事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经验,以贯穿《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基本概念为切入点,引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条例》的主要内容,以此来提高思想认识,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增强政治责任感,强化监督检查,以严问责促担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课上,还观看云南省廉政教育系列宣传片,通过认真聆听《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解读,明确《实施条例》的出台是在党中央领导下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成果,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党对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进一步强化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利于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确保监察权受监督有约束。同时也让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对监察机关的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检查程序等均有了深层次的理解。

课后,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书记鲁再国指出《条例》和《实施条例》的施行,对于完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质,健全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推动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围绕做好学习贯彻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持续抓实贯彻工作。要切实把学习贯彻《条例》和《实施条例》纳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规划,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学法、守法、用法走深走实;二是发挥领导模范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准确把握《条例》和《实施条例》的要求,明晰履行职责的最低底线和负面清单,带头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在管好自身的同时,管好家人亲戚、身边人以及下属人员;三是忠诚履行监督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理解《条例》和《实施条例》蕴含的思维方式和法治方式要求,准确把握监察工作的政治原则、总体要求、工作任务、责任清单等,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调查、处置。

(党风政风监督办公室 供稿)

【版权声明】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分类导航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biz@minimouse.com.cn

版权所有

{"error":401,"message":"site error"}//www.ekkosec.com/plan/2023/1011/100497.html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