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频繁接收到不同企业拿着同一套环评批复手续要求变更企业名称的问题。对此,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决定组织负责环评审批的工作人员对涉及到的企业进行上门服务,帮助企业厘清相关环评手续与项目主体的关系。通过对企业的深入了解发现,发生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集团公司办理了一套环评手续,分子公司成立后想继续沿用同一套环评手续;或是同一个园区内,园区主体办理了一套环评手续,入驻园区企业也想使用这一套环评手续。针对这一现象,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对涉及企业进行逐家上门服务,逐一核实企业具体情况,并就存在的手续问题做出答复和解释,从而使企业理解了环评与项目主体的关系。
一是认真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帮助企业研判是否属于重大变动,对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改项目明确告知应当依法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二是针对园区内具备条件的同类型项目积极推行“打捆”审批,在明确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多个企业可编制一本环评报告、一次提交申请、一次办理审批,实现审批时间再缩短、环评费用再压缩,大幅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现场对审批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相关法规、政策、程序的讲解,指导企业在项目竣工后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助力企业依法完善环保手续,早日投产达效。
通过这一轮对企业的上门服务,使企业体会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服务企业的温馨、细致、到位,相关企业也积极主动地报批相应环评文件,进一步促进高新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与辖区企业的良性互动。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供稿)